巴籍學生涉非禮 聽不懂控狀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巴籍學生涉非禮 聽不懂控狀認罪

(吉隆坡31日訊)一名巴勒斯坦高材生因涉嫌非禮馬大執行人員,被控兩項非禮罪,只諳阿伯拉語的被告在聽不懂控狀下卻認罪,推事唯有擇定此案于8月28日重新過堂。



首控狀指被告阿都卡德慕斯達法(馬大算術系博士生,31歲)在今年7月17日清晨7時零5分,在馬大A座第12宿舍的樓梯,從后面擁抱1名女執行人員阿瑪瑪蒂娜(24歲),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使用武力侵犯他人貞潔)。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天清晨7時35分,在馬大宿舍辦公室內,使用刑事暴力,從前面擁抱該名女子,並拍拍她的左邊屁股,因而牴觸同一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判處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笞兩下,或其中兩項刑罰。



當通譯員詢問被告是否諳英語時,他初時點頭表示明白,但后來發現他對以英語讀出的控狀似懂非懂,回答也顯得含糊不清時,在旁另一名通譯員于是再度問被告是否認罪。

經過兩名通譯員讀出控狀及兩度確認后,才知他原來聽不懂英語,故在聽不懂控狀下,對次控狀認罪,但首控狀不認罪。

這時,推事瑪茱妮宣佈,此案擇定8月28日重新過堂;以安排諳阿拉伯語的通譯員協助被告。

主控官為南博波勒迪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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