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不能繼承財產 立遺囑者須選監護人

18歲以下的孩子,是否有繼承產業權?

★謝女士指出,她的家婆正在準備擬遺囑,並打算把名下的房屋轉給兩名孫子。

她說,她的兩名孩子目前僅是9歲和11歲,不過,擔心法律上不允許年紀這么小的孩子繼承財產。

她想知道,若家婆堅持要把房屋讓兩名孩子繼承,那可行嗎?

★麥嘉強律師

謝女士的家婆是能夠根據她的意願立遺囑,包括把房屋交給兩名年幼的孫子繼承。

不過,根據馬來西亞的法律,18歲以下的孩童是不能擁有財產的,所以,謝女士的家婆必須要選兩名孫子的監護人。

一旦兩名年幼的小孩繼承財產,也必須由監護人看管,一直到孩子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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