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確定租客搬走失聯 屋主可申請庭令進屋

外籍租客沒交租金,合約未滿,一聲不響就走了,業主不知所措。

★Joey指出,她在兩年前把公寓租給一對外籍兄妹,並簽了長達兩年的合約。

她說,這對外籍兄妹每個月都有交租金給她,最近卻失蹤了,電話也聯絡不上。

她指出,因為合約未滿,所以她也不敢開鎖進屋,可是又找不到這對外籍兄妹,不知道該怎么辦。

她想知道,她是否可以沒收他們的訂金,同時開鎖進屋?

★麥嘉強律師

Joey首先要確定租客是否真的已搬走和無法聯絡,然后可以先去警察局備案,再到法庭申請庭令開鎖進屋。否則,萬一租客突然回來,而合約又還沒到期,那么租客是有權利控告Joey。

不過,Jeoy可以沒收租客之前給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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