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頭條回顧.監督罪犯 截聽搜證 電子監控.3招打黑除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013年8月1日頭條回顧.監督罪犯 截聽搜證 電子監控.3招打黑除惡

2013年8月1日頭條回顧.吉隆坡訊)政府決定採取3項短期措施以打擊嚴重罪案,即允許執法人員調查、登記及監督有組織犯罪的罪案及慣犯;允許執法人員截聽以收集證據;以及允許使用電子監控器監視被保釋者的行動。



首相署表現管理和傳遞單位(Pemandu)總執行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內閣同意,攜手探討推出有效的法律,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嚴重罪案。

他說,一個由內政部長、首相署部長、警察總長,以及總檢察長組成的聯合小組,將探討在制衡基礎下賦權執法單位的問題。

善用現有法律除暴



他強調,總檢察署將在法令的擬定與咨詢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依德利斯今日發文告指出,由于推出新法律費時至少6個月,政府將善用現有法律,即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刑事程序法典,以及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打擊暴力與組織性罪案。

“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允許執法人員調查、登記及監督有組織犯罪的罪案及慣犯。聯合小組將鞏固相關單位,包括警方、總檢察署及法庭的能力,讓惡名昭彰與組織性罪案的慣犯,受到監視。”

他說,刑事程序法典也有新條文,允許執法人員截聽,以收集組織性與暴力罪案證據。

恢復公眾安全信心

“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與刑事程序法典允許使用電子監控器,監視被保釋者的行動,確保他們沒有涉及其他罪案。”

他說,其他國家如英國與美國,採用電子監控器一段時期后,重犯數據下跌。

依德利斯指出,隨著國內發生多宗槍擊案后,納吉清楚表明政府將協助警方打擊嚴重罪案,以保障人民的安全。

“納吉也進一步表明,當局將採取即時與嚴厲行動,恢復公眾安全信心,這說明政府認真解決暴力與有組織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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