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貝欣:請支持本地藝術團體
日前因為機緣巧合,與友人出席觀看一場由本地人人人鼓劇場呈現的《獨角戲》,該劇場以探索及發展兩項藝術的可能性,當中帶領著觀眾聆聽已失衡多時的聲音,首次在吉隆坡場正式演出更獲得不少觀眾到場捧場支持。
讓人遺憾的是,該鼓劇場這次因為經費不足,沒辦法延續到檳城進行演出,相信在本地不單只是人人人鼓劇場面對此問題,大部分藝術團體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步履維,最終被逼解散或停止藝術創造。
為什麼藝術團體面對資金不足問題,除了沒有固定收入,若進行演出單在籌備、場地租金、服裝費、工作人員費、場刊物與節目表印刷費等需龐大數額,靠門票收僅可賺取數千令吉,能達到上萬令吉已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績。
其實,文化藝術發展也可以是國家重要文化“寶物”,政府的旅遊及文化部應進一步給予支持本地藝術的發展,因為該領域大部分參與者由業余藝術愛好者及非政府藝術團體組織所組成。
同時,政府也應該考慮制度化每年撥款予各藝術團體,和提供相關培訓計劃,加強管理能力,協助藝術走向專業化提升藝術表演水平,爭取更多觀眾的支持,甚至有機會到國際舞台演出。
我國許多藝術團體缺乏各界人士或政府的支持,導致很難維持生存,往往面對資金和人力不足情況下,我國藝術團體的創作是無法像本地電影般走向社會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