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洗澡被偷拍 青年不滿警促私下解決

(吉隆坡2日訊)華裔青年與家人和女友,趁開齋節假日到怡保旅遊,卻發現民宿浴室藏有閉路電視,因擔心眾人洗澡時被偷拍,向警方報案卻被要求私下解決,甚至以事主沒到警局錄口供為由結案,將之例為“交由推事處理”。

年約30歲的男事主今年7月27日,與家人和女朋友共5人,網上下訂一家位于怡保桂和花園(Taman Canning)的民宿度假,不料所有成員,包括事主女友沐浴后,最后進入浴室的事主發現浴室內藏有閉路電視。

該不願透露身分的事主昨日(星期五)向行動黨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投訴,林立迎代其召開記者會時,指事主是與來自吉隆坡、馬六甲及吉蘭丹的家人及女友到怡保旅遊,不料首日便發現浴室藏有閉路電視。

他說,當時所有人洗澡后,最后進入浴室的男事主,發現天花板上藏有疑似閉路電視的器材,當事主拆下器材發現是有電線操作的攝像頭,便致電雙溪森南警局報警。

指沒到警局錄供

他指出,警方抵達后,在事主陪同下,要求民宿林姓負責人將所有房門打開,發現其中一間房內的電腦連接至閉路電視,並已攝下眾人沐浴過程,包括事主女友。

“警方僅把民宿負責人帶返警局助查,卻沒充公電腦及閉路電視,對方向警方聲稱安裝閉路電視,是為防止匪徒破門行竊。

他指出,事主報案后,查案官海倫警長向他提問數道問題后,指事主可和負責私下解決,若無法解決才回來警局。

他說,事主前天(星期四)接獲該名查案官來電,指他沒到警局錄取口供,警方被迫結案,並指指其投報將被列為“呈給推事”(RM)。

他強調,儘管事主不斷強調可以回去怡保協助調查,卻被查案官以其投報已結案為由拒絕。

出席者記會者尚有行動黨泗岩沫花園支部主席游佳豪及副秘書林文祥。

警方:事主要求私下解決

調查官海倫警曹接受電訪時指出,是事主主動要求與民宿負責人私下解決,她作為查案官,無權強迫對方錄取口供,只能等待對方回應。

她說,事主離開警局后就再沒回來,她也曾嘗試致電對方卻沒有任何回复,她只好將此案列為調查中的案件,並指示他向推事庭提出控訴。

她強調,民宿負責人林先生則有給予警方配合錄取口供。

她補充,若事主願意到警局錄取口供,她將重新開檔調查該案件。

此外,記者也嘗試聯絡民宿負責人林先生,惟截稿前仍無法成功聯絡上對方。

林立迎促重開檔調查

林立迎補充,他曾致電負責此案的調查官,對方指因事主不願配合錄取口供,造成警方無法進一步調查而被迫結案,並將該案件列為“呈給推事”處理,也否認曾指示事主與負責人私下解決。

他促請警方重開此案並以刑事法典第509(以特定的身體姿態蓄意侮辱一名民眾)條文展開調查。

他指出,警方的處理方式對事主及其親友不公平,若受害者是名女性警員,警方是否還會如此寬容的方式處理。

他說,此案屬刑事罪,調查官不能隨意結案,否則也屬觸犯刑事罪。

他呼籲近期曾入住該民宿者盡快到警局報警,以向警方施壓,讓其認真對待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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