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醫療保健法令 或10月呈國會
(八打靈再也2日訊)衛生總監拿督斯里諾希山指出,衛生部擬定的高齡醫療保健法令(Aged Healthcare Act),預計在10月提呈國會。
他說,高齡醫療保健法令正在草擬中,該法案將規範私人機構及護理中心為60歲以上高齡者提供的服務。
“該法令主要確保提供高齡者,一項能負擔得起及具素質的護養服務方式;目前仍在討論法案的標準細節。”
下季國會將于10月7日復會,直到11月7日。
諾希山說,該法案另一目的是確定高齡者的福利、鼓勵高齡者獨立及規範養老院註冊。
他說,該部在草擬此法案時,也參考其他國家制定的醫療保健模式,包括澳洲、日本、南非及新加坡。
“一旦該法案生效后,樂齡者護理中心將為60歲以上的人士提供服務,這一群組人士在此法令下受管制。”
他指出,已在護理中心法令(Care Centres Act)註冊的療養中心,繼續在現有法令受管轄,直到營業執照屆滿,屆時必須根據高齡醫療保健法令註冊。
他指出,另一些在私人醫療保健設備及服務法令下註冊的機構,可繼續營業,因這項法令制定的規範具高標準。
諾希山強調,我國人口趨向老化,估計到2030年時15%人口將年屆60歲以上;目前這一年齡組的人口佔有8.4%。
“根據與相關團體討論的結果顯示,預計在2030年,需要護理服務的高齡者人數會增加。”
他說,許多機構和醫療保健服務業者,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發展,但仍未加以管制它們的服務素質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