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調查顯示,隨著轉賬卡(debit card)及信用卡等電子支付工具使用率上升,也開始出現許多紕漏,單是今年截至目前,金融仲裁庭就處理了652宗消費者的投訴。
金融仲裁庭總執行長李簡發(譯音)說,他們在今年至今已接獲5448宗投訴,其中2206宗是涉及銀行、3242宗涉及保險;另外,還有832宗新投訴仍在調查中。
他說,金融仲裁庭在去年解決了2592宗案件,其中51%由仲裁庭宣判,36.6%是雙方和解,以及12.4%是投訴人撤銷。
根據金融仲裁庭接獲的投訴中,銀行卡投訴有增無減,從2012年的272宗投訴案增至2013年的318宗,消費者除了針對信用卡和銀行卡投訴外,當中有涉及洩露密碼、未經授權的網上交易、轉賬及現金透支的損失。
“在2013年,有79宗銀行線上交易投訴是基于電子郵件詐騙。”
李簡發說,在未經授權的自動提款機取錢投訴共有52宗,主要是消費者的銀行卡丟失或被盜,一些是因為透過第三者更換提款卡或個人識別碼(PIN)密碼所致。
他說,消費者可在事發的6個月內向金融仲裁庭提出投訴,同時還必須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