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悔婚‧恐嚇女友 惡男15個月緩刑監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滿悔婚‧恐嚇女友 惡男15個月緩刑監視

(新加坡4日訊)不滿女友悔婚,要她當性奴的19歲惡男,被判15個月緩刑監視。



19歲惡男洪俊祥與同齡女友交往1年多后,原訂今年5月結婚,連喜帖也派了,女友卻在婚前2個月提出分手。

今年4月18日晚上10時許,惡男在前女友工作的兀蘭長堤坊等她,看到她與新男友出現,心生不滿上前對質。惡男以“明天會殺了你和你男友”恐嚇前女友,又要求前女友與他復合,否則就得與他性交285次,或被他打285下。

第2天,惡男與情敵和前女友又起爭執,除了向前女友爆粗口,他還用頭撞前女友的頭,導致前女友跌倒。



惡男共面對一項刑事恐嚇和兩項蓄意傷人罪。

案件今早下判,緩刑報告顯示,惡男適合接受緩刑,林徑遙法官決定給他一次機會。他被判15個月緩刑監視,晚上10時到隔天清晨6時不准外出,並必須遵守所有精神和心理治療的條件。

惡男今早在父母陪同下出庭,他們也必須簽保5000元(約1萬3000令吉),確保兒子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人名譯音)

父母代兒還賠償金

父母代兒還賠償金,法官要父母向兒“討回”。

惡男打傷前女友和她的“乾哥哥”,法官上一次諭令他向兩名傷者各作出300元(約780令吉)賠償。男傷者已接受賠償,但惡男的前女友拒絕賠償。

法官今早得知300元的賠償是由惡男的父母承擔時說,惡男現在或許沒能力支付賠償金,但要父母以后向他要這筆錢,因為“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惡男也承諾將來會還錢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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