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大亨邱继炳离婚案 移交隆高庭审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企业大亨邱继炳离婚案 移交隆高庭审理

(布城4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今日谕令,企业大亨丹斯里邱继炳与大马前美后蔡秀萍(译音)离婚案,移交回吉隆坡高庭审理,以鉴定此案司法权限归属英国或大马审理,以及女方定居课题。



此诉讼的争议在于邱继炳指此案已在大马聆审,故希望案件能在大马审理;然而蔡秀萍在英国入禀离婚申请,因此她争取离婚诉讼案在英国审理。

以丹斯里苏里亚迪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双方代表律师陈词后,根据1996年司法法庭法令,一致驳回双方的申请,并谕令双方各自支付堂费。

苏里亚迪说,法庭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考量有关司法权限和定居课题证据,应该尽快聆审。



参与会审的另四司为拿督阿末马洛、丹斯里陈国华、拿督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和拿督斯里阿布沙末。

2人皆未出庭

蔡秀萍代表律师马力英迪士较后在庭外告诉记者,此案交回高庭审理,以裁决司法权限和定居课题。

邱继炳和蔡秀萍皆未出庭,男方代表律师为罗密斯。

蔡秀萍(68岁)是在2013年入禀英国法庭,要求英国法庭受理她提出与76岁的邱继炳离婚官司,蔡秀萍在离婚诉讼中向邱继炳索取估计高达4亿至5亿英镑(约20亿至25亿令吉)的赡养费,这也是英国史上最“昂贵”的离婚诉讼案。

新闻背景
蔡秀萍不满裁决提上诉

高庭法官罗赛妮是于去年12月,允许大马企业大亨邱继炳在大马入禀离婚申请,因为蔡秀萍是与其丈夫一起住在安邦Ukay高原;邱继炳在该判决后的数个小时,即入禀离婚申请。

蔡秀萍不满高庭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以力阻吉隆坡高庭审理她与邱继炳的离婚案件。

上诉庭于今年4月22日裁决蔡秀萍不得阻止丈夫在大马民事法庭入禀离婚案,并谕令此案返回吉隆坡高庭重审,通过双方居住地来决定由何方法庭审理此案。

大马美后蔡秀萍较早时入禀英国法院申请和邱继炳离婚,要求估计高达4亿至5亿英镑(约20亿至25亿令吉)的赡养费。

根据英国《每日邮报》报导,蔡秀萍以丈夫作出“不合理行为”为由申请离婚;邱继炳是福布斯大马富豪榜中排名第36的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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