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郭美美賣淫、包養 新華社:郭與中國紅會無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揭郭美美賣淫、包養 新華社:郭與中國紅會無關

(北京4日綜合電)中國各大媒體大篇幅詳細報道炫富女郭美美的賣淫、賭博、被包養細節,澄清她與中國紅十字會之間毫無關係。



郭美美(23歲,湖南省益陽市人)今年7月上旬因世界杯期間涉嫌賭博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其后,她在3年前網上炫富而曝光的深圳商人王軍,也在7月下旬被拘留。

官方新華社周日詳細報道了郭美美被刑拘的原因和“內幕”,引述她和王軍對損害中國紅十字會聲譽的“悔恨”與“歉意”。新華社的報道被中國其他各大媒體紛紛轉載。

報道引述北京警方消息稱,“郭美美供認了在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參加賭球以及組織賭博的違法犯罪事實,並供認了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



報道還引述王軍承認,與郭美美之間實際上是“包養”關係。王軍本人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不過報道沒有詳細說明“刑事犯罪”的具體內容。

性交易價碼達數十萬

據辦案警察透露, “郭美美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人民幣”。

根據新華社的報道,為調查郭美美一案,“北京警方聯手廣東、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顯示有關當局對郭美美案的重視。另外,警方還注意到,圍繞郭美美的諸多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進行網絡炒作。對此,警方正在深入調查中”。

由此來看,郭美美案應該還會有更多的人和內幕將被曝光。

2011年6月,年僅20歲的郭美美通過微博炫富,聲稱自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在中國引發嚴重社會爭議。

雖然北京警方隨后進行的調查做出結論說,郭美美同中國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但這一事件使中國紅十字會聲譽嚴重受損,慈善捐款額大幅下降。

在新華社最新揭露郭美美的報道中,郭美美和王軍都“悔恨”將與他們沒有關係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

分析認為,郭美美一再炫富所傳播的奢靡之風與當局所大力進行的反腐行動背道而馳;郭美美事件殃及一個本應從事人道救助的“清水衙門”,也令當局必須為紅十字會洗清這一“污點”,鞏固自身的公正與權威。

看守所內流下悔恨眼淚

“在裡面的這段時間,回想自己這幾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出去以后,我不會再去賭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情,會踏踏實實做人。”在北京市某看守所內,郭美美流下了悔恨的眼淚。

對于“紅會事件”,郭美美也反覆表達了悔恨之意。

“其實我和我身邊的親人、朋友、包括我前男友王某,都不是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我本人也不認識任何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因為自己的虛榮心,犯下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導致紅十字會這幾年名譽受損這么嚴重,現在說對不起都不足以來表達我的歉意。”

“今天藉著這樣一個機會,我就想去澄清,把真相說出來,還紅會一個清白,跟紅會深深地說一聲真的很對不起,非常對不起。跟老百姓也是要說對不起,對那些得不到救助的人,更是對不起、對不起……”說到此處,郭美美流著淚,埋下了頭。

警方還發現,不論是炒作紅十字會,還是“2.6億賭債”,以及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網絡電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賭博被抓后,其母親配合北京警方調查時網上出現的“郭母連夜從日本飛回國”等不實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進行網絡炒作。對此,警方正在深入調查中。

設賭局牟利
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認識了一名職業德州賭徒康某,很快發展為情人關係並在北京同居。

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出面,在北京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設賭。

郭美美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並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

警方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有微博稱,郭美美在澳門賭博欠下2億6000萬元人民幣(約1億3500萬令吉)賭債,隨后又赴澳門還款,其資料隨即從追債網上刪除。該微博稱,郭美美找到了新“靠山”,替她還清了近半數欠款,使她暫時得以脫身。郭美美本人轉發了微博,並留下“汗”的表情。然而,警方查明,這純粹是一條虛假新聞。

郭美美還向警方供認,她簽約南方某演藝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場商演”,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這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謂的“商演”其實不足20場,更多的卻是借“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

搭上富商各有所圖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2008年進入北京進修一年,畢業后與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為“北漂”一族,2010年認識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歲,廣東省深圳市人,以參股方式投資房地產、基金等領域,是郭美美2011年“紅會炫富”事件中的關鍵人物。

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幫我介紹個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紹了郭美美。郭美美從北京飛到深圳,我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發生了關係,當時她向我要了3萬塊錢。

從那以后,她想要錢了就會從北京飛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並每次給她5萬塊,算是包養費。”王某供述。“她要求我給她買一輛跑車,說是生日禮物,不買就跟我斷。后來,我給了她240萬元讓她買車。”

王某承認,“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圖的就是我的錢;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輕。我們各有所圖而已。”

郭美美如何牽涉到紅會?

“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購了一個叫中紅博愛的公司,我投資500萬元參股。”王某供述,該公司正與隸屬于中國商業系統的中國商業紅十字會商洽開發“中國博愛小站”項目,即購買車輛免費為社區老人提供醫療服務,車輛噴塗“紅十字”標識,以項目為名招攬廣告贏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裝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邊聽到了就說要應聘。后來,她說要做CEO,當時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說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憶。

為增加炫耀資本,郭美美根據自己的想像,把個人微博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發佈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中紅博愛均無關係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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