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在售賣房屋單位時,才驚悉當年轉名手續未完成,以致買賣過程喊卡,即使賣了房屋還得倒貼2万令吉,充作未完成的轉名費。
⊙沈先生指出,其友人3年前欲售賣其單位時,才知道有關單位還是前屋主的名下。
他說,為了脫售上述單位,前后花了3年時間,才完成轉名手續,惟屋價都無法抵償全數費用,自己還得倒貼2万令吉,因為許多費用需多付一次。
“友人曾詢問銀行方面,能否扣除利息款項,但未得到后者的回覆。”
他說,在該情況下,該向那個單位追討損失的金錢?
★林若輝律師
我建議事主向當年,辦理轉名手續的律師追討損失,因為這是后者的疏忽。
當然,假設銀行願扣除利息也最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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