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头条回顾.“男子发狂砍死前妻”案.男子杀前妻砍伤人 先监8年才处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013年8月5日头条回顾.“男子发狂砍死前妻”案.男子杀前妻砍伤人 先监8年才处死

2013年8月5日头条回顾.亚罗士打讯)“男子发狂砍死前妻”案,被告黄万昌今日被判谋杀前妻及砍伤前妻义女罪名成立,付出缳首死刑及坐牢8年的代价。



被告黄万昌(55岁,出租神手业者)必须先坐牢8年,之后才面对死刑严惩。

此案今早在高庭下判,首控状指被告于去年2月17日凌晨12时17分,在万群园一间住家谋杀47岁华裔女子洪秀玲(译音,算命师),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无法证明自卫伤人



次控状指被告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蓄意使用巴冷刀砍伤28岁华裔女子庄雪梅(译音)头部,以及砍断其双手,牴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据了解,女死者是被告的前妻;女伤者则是前妻义女。

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查基今早宣读判词时说,基于被告自卫说法不成立,且控方提出确凿证据,证明被告致死死者,因此裁决被告两项控状罪名成立。

他说,被告于7月1日自辩时承认前往案发现场,即死者住家,要找她解决问题。被告要求死者出来,却被她拒绝,因此转而从死者屋后窗口爬入。

“当时屋内有死者、死者义女即伤者庄雪梅(译音),以及两人的3名女儿,她们一见到被告,就跑出屋外泊车场。”

莫哈末查基说,被告声称遭死伤者大骂,还遭死者殴打和被伤者踢,导致倒地,手上巴冷刀也被两人夺去,然后不省人事。

证人证明死伤者没攻击

“但死者血液中发现拥有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被告以此说明本身因受伤才自卫,但无法被接受。”

他说,证人证明当时死伤者根本没机会攻击被告,被告很有可能从屋后窗口爬入时受伤。

“被告从窗口爬入说法,获得证人及其女儿的支持,且被告当时很粗暴及具攻击性,屋内人深感害怕,才逃出屋外泊车场。”

莫哈末查基强调,被告必须证明自己是基于自卫才伤人,却无法如此证明。反之,控方能毫无疑点地证明,被告凶狠的攻击死伤者,这也获在场女儿的支持。

为此,他宣判被告两项状的罪名成立,其8年监禁刑罚由被捕日算起;至于绞刑时间、地点和日期另定。

被告神情自若

被告黄万昌被带上法庭时神情自若,就算被判死刑,也没有很大情绪波动。

被告在休庭一小时时,也是面无表情,偶尔头部依著墙壁睡觉。

一如往常,被告及死者的3名女儿没有出庭,也不见其他亲友现身。

之前,被告上庭被媒体拍照时,曾经握拳作状要打记者,之后再上庭时却多次笑着对记者说“拜拜”。

周一,被告只是拿着捆成一团的白色T恤,并挡着一名摄影记者的镜头,脸上则毫无表情。

律师求情不为所动

主控官西蒂爱莎副检察司说,一般上,若同时被判监禁及死刑,被告必须服刑后再接受死刑的刑罚。

她周一在庭外受询及被告面对的两项刑罚如何执行时,如此解释。

另外,被告的辩护律师阿夫查以被告案发时,前往案发现场仅是要解决家庭问题,加上没案底,也不是惯犯,因此向司法专员莫哈末查基求情。

阿夫查说,被告已55岁、拥有3名女儿,向来都不是经常犯罪的罪犯,所以恳请法庭考量这些因素后才宣判。

无奈,司法专员不为所动,仍判被告8年监禁及死刑。

新闻背景
发狂砍死前妻

被告黄万昌与死者洪秀玲于五六年前离婚,3名女儿都归女方照顾。

被告干案前扬言要“搞定”前妻,并于2012年2月17日凌晨潜入前妻住家,先用电油引燃停泊屋外的第二国产车迈薇,再绕到屋后撬断窗花潜入屋内。

报导指他手持3呎长巴冷刀,凶狠追砍屋内5名女子,死者身中多刀惨死,死者义女庄雪梅重伤,另3名女儿受轻伤。

当时,庄姓女子不顾自己性命,熊抱干妈并以背部向外,造成全身几乎被砍伤,即后脑中一刀,左手两根手指、右手一根手指被砍断,手臂也被砍伤。

被告的砍人手法近乎疯狂,刀刀夺命,造成死者左手腕近乎被砍落、腹部也被砍至肚裂肠烂。

哥打士打县志愿警卫团及马华亚罗士打区会志工团接获消息后,赶至现场包抄,并与被告对峙45分钟将他制伏,死者因伤重当场断气。

行凶后,被告曾企图剖腹自尽,但及时被制伏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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