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文縟節‧官員刁難 中小企業販商業者被逼行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繁文縟節‧官員刁難 中小企業販商業者被逼行賄

報導︰陳明真



(布城5日訊)面對政府部門繁文縟節及執法官員處處刁難,中小型業者及販商被迫行賄,來確保業務順利運作,導致年平均損失介于數萬至上千萬令吉,業者叫苦連天。

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公會總會長鄭己勝指出,基于政府申請程序繁文縟節,為業者帶來不便;有者甚至遭政府官員的故意刁難,迫使業者使用另一個管道,即透過行賄“圓滿”解決問題。

他說,時間對於中小型企業而言,就是金錢,若要花時間處理這些複雜的申請程序,這將會影響整個企業運作。



“因此當遇到不能解決問題時,即申請程序出現灰色地帶,我們必須透過另外途徑處理,這時候就會有所謂‘仲介’出現,獻議幫助我們解決問題。”

鄭己勝今日與販總會長拿督李中永,拜會反貪污委員會布城辦事處主任陳江使,探討有關領域面對種種貪污濫權問題后,接受媒體聯訪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中小型企業公會署理總會長江華強及巴生中小型企業公會會長符天來。

遭“仲介”欺騙

他說,這些“仲介(也稱為跑腿)”很厲害,他們對業者申請文件資料瞭如指掌,並會向遇到麻煩的業者獻議以妥善處理問題,但代價就是行賄。

他透露,這些所謂“仲介”,有者是透過政府官員介紹,有者則是自動上門獻議,有些時候業者也會遭到所謂仲介欺騙,事情不但沒有解決,業者金錢白白被騙走。

“其實我們中小型企業並不想行賄,因為這些行賄資金大部分是業者成本,我們也是有所損失。”

促反貪會保護告密者

鄭己勝籲請反貪會能夠承諾保護投報者或提供情報者人身安全,以重新建立民眾對反貪會信心,鼓勵更多人勇敢挺身而出,揭發貪污問是。

他說,其實仍有很多民眾因為擔心投報后會遭到有關單位更嚴重刁難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導致民眾不敢提供情報給反貪會。

“雖然我們知道反貪會有法令可保護提供情報者,但我們仍然希望當局能以更專業方式保護告密者安全,避免洩漏提供情報者身分,讓涉及貪污者有機會秋后算帳。”

同時鄭己勝也促請反貪會不要只是“抓小魚”,讓“大魚”消遙法外,當局必須公正執法,讓牴觸貪污法令者可接受真正的制裁。

硬說有蚊蟲索賄1000

符天來透露,一名在雪州巴生從事機械工業的業者,在衛生部官員到其廠房突擊檢查廠內蚊蟲滋生問題時,“無中生有”敲詐該名業者。

他說,有關官員檢查后並沒有找到任何不對之處,硬指工廠停車場有一個積水的舊輪胎內有蚊蟲滋長,獅子大開口要求業者給1000令吉賄金解決,並威脅若不給這筆賄金,會有更多單位取締或上法庭等,最後在談判之下,業者被迫支付400令吉了事。

另外,江華強也透露,凡有外勞的中小型企業者大部分都會被迫行賄,以處理整個申請外勞的程序。

鄭己勝:施政應透明化

鄭己勝指出,若政府單位按照正常程序來處理業申請,相信沒有任何一名老闆願意行賄,因此他促請政府能夠透明化處理事務及執法。

他說,政府在打擊貪污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若有關當局能夠透明處理任何程序,貪污罪案率必會降低。當然非政府組織配合,也是非常重要,以便更進一步地打擊貪污。

同時他也建議政府將人力申請方式,改為網絡申請,因為有些時候人與人之間接觸,更加容易製造貪污,這其中原因包括官員態度,利用專業刁難業者,最後逼迫業者不得不靠行賄來解決問題。

“有一些時候,即使執法官員在取締檢查發現問題,而業者要求開出罰單時,但遭官員會拒絕,相反獻議或恐嚇要賄金。”

李中永:須付賄金才能開檔

李中永指出,超過90%小販都曾被迫行賄,包括夜市小販,平均每一天需交付20至30令吉賄金來開檔營業。

他直言,每天給執法單位賄金似乎已經成為一個程序,否則小販將會遭到刁難,在沒有辦法下,小販只好被迫行賄。

“其實有很多小販是無牌營業,若被官員逮到,就必須繳交300至500令吉的罰款。”

李中永認為,即使反貪會推行很多灌輸反貪污的教育,但仍有很多方面需要加強。

“除了教育學生反貪污外,我認為政府執法單位,包括首相和部長,皆必須接受有關課程,因為大部分要求賄賂單位都是來自執法單位,所以最好每3年以強制性方式,讓他們上課一次,以讓他們知道貪污是一個問題,不是一個文化。”

他說,打擊貪污是全民責任,為下一代未來,全民必須努力配合政府機構,降低貪污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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