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出長屋不獲分配組屋 事主可向市局上訴

向吉隆坡市政局租住長屋逾20年,因結構嚴重出現問題,只好到外租屋暫住,不料當局在未知會情況下,全面拆除有關單位。

⊙林女士指出,她早已知悉其單位會被拆除,當地居民也獲知,會獲得當局的安置。

她無奈地說,長屋廁所已阻塞,大門也破爛不堪,向當局要求維修時卻不受理,以致自己只好另租單位居住。

她指出,日前回去有關單位時,發現長屋已被拆除,裡面的物品也不見了。

“當我向當局詢問時,官員卻說我已不再居住在長屋,因此不會獲得市政局分配人民組屋。”

她強調,此舉對她不公平,當初是因為環境不理想才外遷,如今卻不獲新單位。

★馬華直轄區市政局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周連瓊

只要事主沒居住在有關單位,就被當局否定資格。

林女士可嘗試向市政局的房屋組上訴。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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