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替雇员缴公积金至75岁 雇主不缴员工可投诉
雇主是否还需为72岁员工缴纳公积金?
⊙雇邓先生为雇主打工26年,一直以来公司都有为他缴纳公积金,不过7月开始起了变化。
他指出,每个月的薪水约2000令吉,雇主通过书记向他透露,公司从7月开始停止为他缴纳公积金。
他说,原本打算工作至今年年尾才正式退休,奈何雇主突如其来的举动让他产生提早退休的念头。
“我想知道,雇主能否拒绝为我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局热线
根据法律,雇主必须缴纳雇员的公积金直至雇员75岁,换言之,雇主仍有责任继续为邓先生缴纳公积金。
至于雇主在7月停止缴纳邓先生的公积金,邓先生可以前往公积金局做出投诉。
有投诉有难请拨热线: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总社
06-2837923 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雳
09-5150150 东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