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行贿变成习惯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勿让行贿变成习惯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公会会长郑己胜指有超过九成的中小型企业业者曾经行贿,马来西亚贩商总会总会长拿督李中永则声称曾经行贿的贩商高达99%。据称中小型企业业者动辄行贿数万令吉的情况很普遍。



把话说白,国内贪污行贿问题无法杜绝,往往是因为大多行贿行为出自利益关系,在你情我愿下行贿,各取所需。

在“心照不宣”下,行贿者和受贿者达成了心理上的“默契”,在权钱交易的潜规则里,让行贿和受贿行为自然而然地发生,更可怕的是,这可能形成一种习惯。

安分守己经商



反贪委员会副主席(防范)拿督慕斯达法就提醒,假若中小型企业业者与贩商要拒绝贪污或被迫行贿,首先必须安分守己做生意,避免政府单位官员“有机可乘”。

当人们把矛头指向受贿的官员时,也不应忘记行贿与受贿是相互性的犯罪行为,是相互依存的。但一般人在为贪官受严惩而拍手称快的时候,却较少有人关注隐蔽在背后的行贿者。

在执法方面,人们向来只听闻反贪污委员会对付或逮捕涉贪者,可是却鲜少听闻行贿的一方同时被对付。其实,行贿者罪行之严重,不亚于受贿者。

加大惩治力度

要杜绝腐败风气,商家有必要担当拒绝行贿的责任,明知行贿犯法,就不要行贿。

更重要的是,反贪会应被赋予更大自主权,对嫌疑者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同时也应该修改现有的法令,避免官员贪污滥权走法律漏洞。

总检察署也必须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行贿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才能重塑反贪机制的诚信和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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