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立:沒理由辭職 換大臣須符憲法蘇丹同意

(吉隆坡7日訊)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重申,若要撤換雪州大臣,必須要根據程序與禮節進行,包括符合州憲法與徵求蘇丹同意。

卡立昨晚在面子書上載其提交給人民公正黨紀律局主席拿督陳紀光的解釋信函,批抨紀律局發出的要求解釋信“殘缺”(cacat),沒闡明他牴觸哪一條黨章,也沒言明他可面對的懲罰等詳情。

“有關信件不旦未列明何事需要我解釋,也沒有說明我觸犯哪一項黨章條文,這‘殘缺’的信件使到我無從回答。”

不認同“加影行動”

他在信中也提及“加影行動”說,雖然公正黨要求他執行“加影行動”,但未曾公平與有效地咨詢其意見,也沒顧及他作為大臣,尤其需向蘇丹、人民和雪州行政議會交代的責任考量。

他強調從不曾認同“加影行動”,也批評原任加影州議員李景傑,在沒有合情理由下辭職,污染了民主原則,並且背叛雪州人民,特別是加影選民的利益。

“加影行動原因,不曾真誠地轉告我,而有關原因也一直改變。李景傑的無故辭職,有負于選民委託和侮辱了民主制度。”

他說,令他更遺憾的是,李景傑非但沒有受到紀律對付,還獲得允許在黨選中參加競選。

卡立說,那些推動加影行動的人曾同意,只有獲得民聯所有成員黨的認可,並且征詢雪州蘇丹的同意后才會撤換大臣,但如今兩樣事情都沒辦到。

“我是根據雪州憲法受委為大臣,因此我必須尊重與執行我的職責。我目前還獲得雪州議會的大多數支持。”

他堅稱,根據雪州憲法,他沒有理由要辭職。

“公正黨硬逼呈辭”

卡立強調,要他呈辭必須是民聯三黨同意,同時需獲得蘇丹御准,但公正黨于7月21日的決定,卻是以強硬的手段迫使他呈辭。

卡立形容,這對他、雪州行政議會和雪州人民不公,同時也會影響雪州政府的穩定。

他也稱本身是在州憲法下受委為大臣,目前在州議會也代表大多數議席的政黨,而依據州憲法,沒有任何一項條文促使他非辭職不可。

“這也是為何我之前所說的,更換大臣必須符合州憲法,包括獲得蘇丹的御准。”

卡立也強調,只要有關黨內聆審是在正確並有禮下進行,他願意隨時出席並就指責作出回答。

他也呼籲,黨的機制不應被利用,以進行相關政治動機,最后破壞了雪州政府形象和民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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