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者欲卖屋还债 须获报穷官代签合约
欲卖屋清还欠债时,才发现已成为破产人士,应该如何是好?
⊙吴小姐指出,其朋友拖欠银行逾5万令吉的卡债,原本打算要卖掉与兄弟联名的房子清还欠债,却发现已被列入破产人士,不能够卖屋。
她说,朋友可能在接获欠债的警告信时不予理会,后来想要清还债务时,却已发现成为破产人士,现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指出,该房子是朋友与2位兄弟联名,3人都同意卖屋,惟现在因朋友已是破产人士,卖屋交易无法进行。
她询问,朋友非常有意愿要清还欠债,现在应该要怎么做?
★林若辉律师
现在吴小姐的朋友只能够用两种方法解决,其一就是向亲朋戚友借钱还债,脱离了破产人士身分后,才进行卖屋手续,还钱给亲朋戚友。
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吴小姐的朋友依然能够在破产人士的身分下卖屋,但必须先获得报穷局的同意,因为破产人士已失去签署任何文件效力的资格,报穷官将代替吴小姐的朋友签署卖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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