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地皮有纰漏上庭解决
婆婆转让地皮给孙子时,忘记注明只转让给男长孙,最后平分给9位孙子,事主欲取回地皮,却被姐姐说争财产。
⊙梁先生指出,由于父亲生前没立遗嘱,其名下地皮根据划分,其中25%分给婆婆、25%分给母亲和另外50%则平均分给9名子女,转让手续已在2008年办妥。
他是家里的男长孙,婆婆当时获父亲25%地皮分配时,已交由律师处理要转让给本身一人。
他指出,当年在处理有关手续时出现疏忽,原本婆婆的25%地皮要转让给本人,但却在有关文件上忘记注明,最后平均分给9兄弟姐妹。
他续说,家庭成员当年已召开家庭会议,3位姐姐当时说,过后会再进行手续转让,怎知现在却不当一回事。
“我的婆婆现在还健在,她可以作证。”
他询问,现在应该要怎么做,才能够取回婆婆给的25%地皮?
★林若辉律师
既然梁先生当年已知道转让手续出现错误,就应该立即进行更正,而不是一再拖延。
有关事情几年前已召开家庭会议,虽然没有白纸黑字证明,但有婆婆及其他家庭成员作人证,梁先生惟有上庭争取婆婆转让的25%地皮,而且必须尽快处理有关手续。
除非梁先生的3位姐姐肯自动归还有关地皮,要不然只有上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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