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不實指控屬誹謗 事主可收集證據起訴
在社交媒體上以匿名方式做出不實指控,事主可否起訴對方誹謗?
⊙何女士指出,她與丈夫因為與一名親戚有財務糾紛,而遭對方在社交媒體上唱衰,作出許多不實的指控,讓她倆聲譽受損。
她說,對方雖然沒有指名道姓地說是她兩夫妻,惟卻列出很多提示,一些只要稍微認識他們的人,都知道是他們。
“如果對方只是說事實,我們也就忍了,然而對方許多的指責,都是子虛烏有,志在讓我們蒙羞。”
她指出,許多人都對對方的指責信以為真,令她感到非常難受,承受了很多的壓力。
她想知道,她是否可以起訴對方誹謗,她不想再蒙受不白之冤。
★林若輝律師
縱然事主的親戚沒有直接指名道姓指控事主,不過只要事主能夠證明到對方的提示,都是直接影射到事主的話,就可以提出起訴。
事主現在要做的就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的確在誹謗自己。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