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再揭師生畸戀 教師猥褻12歲女生判監

(新加坡9日訊)又一起不倫師生戀被揭發!

34歲男體育教師通過面子書邂逅12歲女生,過后向對方示愛發生不倫戀,三度趁對方父母不在時“登門”,要女生洗鴛鴦浴、甚至脫光衣服在床上為他手淫!

被告對未成年少女做出猥褻行為,昨被判坐牢22個月,自毀前程。

他昨天承認6項對未成年女生做出猥褻行為,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控狀。

這名來自外地的女生如今14歲,被告案發時是她就讀小學的體育老師;但2人在學校並不認識,而是通過面子書認識。

為保護女生身分,媒體不得報道任何足以洩露她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三次登門打歪主意

案情顯示,2011年底,被告與女生在面子書上認識並開始聊天,還把自己手機號碼給了她。

2012年1月,男教師向女生告白,女生也坦言對他傾心,兩人展開畸戀。

同年3月的一個晚上10時許,被告和女生相約到裕廊的湖畔公園聊天。兩人在公園裡親吻摟抱,被告還伸手撫摸女生的雙乳,她沒有反抗。

同年11月,男教師趁女生的父母不在新加坡時,到她家中與她獨處聊天。聊著聊著,被告竟建議女生和他共洗鴛鴦浴。兩人在浴室裡親吻、摟抱,還用肥皂互為對方洗身體。

被告得寸進尺,不久后又上門找女生。這一次,他竟然厚顏無恥地抓女生手摸他下體。

被告第三次登門時,兩人躺在女生的床上。他又打歪主意,要她脫光衣服,為他手淫,女生照辦。

女生不甘被甩告狀

被告去年忽避開女生,還更換手機號碼,女生不甘被甩,向校長告狀。

去年2月,被告不知何故忽然終止與女生的所有聯繫,連手機號碼也換了。

女生在學校裡找他,他也刻意避開。

案情顯示,女生又氣又傷心,決定向校長告狀,進而揭發了這段師生戀。校長在去年8月報警。

被告離開學校后,自開補習中心。

被告相信在去年東窗事發后,離開該小學。

記者發現,根據網上資料,被告在去年10月申請當補習老師,主要教英文、數學、科學、華文和物理。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資料,被告也在去年10月開設了一家補習中心。

控方斥污染女生心靈

控方譴責被告,有預謀幹案,污染了女生心靈,違背學校和家長對他的信任。

主控官許惠敏助理檢察司指出,年幼者容易受情緒影響,他們必須受到保護。被告占女生便宜,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被告主動跟女生發展戀情,過了3個月后便對她做出猥褻行為,可見是有預謀的;被告和女生之間的關係不適當,而且很多時候是被告主動對女生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兩人的不倫關係維持至少6個月。”

被告既是女生的教師,也是女生的男友。他利用這種關係取得對方信任,繼而說服她跟他做出猥褻行為。

“身為教師,被告原本應該照顧學生,但他對女生做出那樣的事,污染女生心靈,違背學校和家長對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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