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話就被黨開除 鄭可揚:欠說服力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0日訊)民政黨顧問拿督鄭可揚律師說,公正黨採取以“你不聽話,黨就開除”做法來處理雪州大臣卡立問題,不具說服力。
他說,政黨或組織設定章程或黨章,標榜著組織機制及紀律管理的模式或規範,任何人觸犯章程或條規,組織領導人便可引用章程條規來紀律處分當事人。
他強調,公正黨在沒有說明卡立觸犯哪一條黨章下,就直接開除卡立;該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更加不應該採取如此強硬手段,硬把大臣職權塞給太太(旺阿茲莎)。
鄭可揚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公正黨或民聯亦不可以單方面說換大臣就換大臣,根據英聯邦制度,大臣是透過朝野議員在州議會上表決來決定。有關大臣人選還必須獲得逾半數的議員表決支持,才能正式出任大臣。
“同樣的,卡立若要保著大臣職位,他必須得到逾半數議員支持,便可出任或保著大臣職位。”
另外,時事評論員陳亞才也認為,卡立以公正黨沒有說明他違反哪條黨章來開除他,在法律方面存有“缺陷”,這項反駁是合理的。
他認為,這也是公正黨紀委會在處理此事上的疏忽,該黨是有必要按照黨章為標準,處理開除卡立的事宜。
他指出,該黨必須提供卡立公平和公正的自我辯護機會,採取妥善方式解決問題才是,而不是說開除就開除。
蔡添強:抗黨旨比抗黨章嚴重
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說,卡立違抗黨的決定,這還不比違反任何黨章來得嚴重嗎?
他說,既然該黨最高領導層已決定撤換大臣,卡立必須遵從黨的決定,退位讓賢。
他借喻一間公司董事會,若董事成員集體決定開除某人,後者就必須離開,難道公司要出示什麼章程嗎?
他強調,這說明任何組織的最高機構或領導層,一旦決定,就是最後的決定,最高領導層賦予絕對性的決定權,絕無異議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