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只要3人支持卡立 行政议员辞职无法逼宫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宪法专家:只要3人支持卡立 行政议员辞职无法逼宫

独家报导:徐健华



(吉隆坡10日讯)大马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法鲁基说,若雪州行政议员依照各自政党指示,辞去州行政议员一职,但未必能就此逼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下台,因根据州条例下,只要有3名州行政议员选择与卡立站在一起,州行政议会就可以如常运作。

他说,这情况只是会让州政府的行政工作陷入“瘫痪”状态,对卡立下台与否,也起不了作用。

“若卡立还是拒绝辞去大臣一职,州行政议员辞职步骤也是奈何不了他,只会让雪州陷入更不稳定的状态。”



赛沙林法鲁基今日针对雪州行政议员或采取集体呈辞,逼卡立辞职一事,接受《中国报》记者电访时,如是指出。目前雪州行政议员共有10名,其中4名来自伊斯兰党;行动党和公正党各有3名。

他说,若要卡立下台,最佳方式是州议员们可在州议会中,向卡立投不信任票,但这或许会加剧民联分裂。

他说,基于雪州有56个州议席,民联就有多达44席,若要通过这项不信任动议,最少需要29名州议员的票。

“若按照州选举成绩分析,公正党有13票,由于行动党的雪州议会议长杨巧双无法投票,所以该党也只有14票,而两党之间的总票数为27票,若巫统和伊斯兰党不愿意相助,那么这个动议仍然无法通过。

“不要忘记,国际山庄区州议员阿兹敏阿里或许不会支持加影州议员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所以公正党若要通过这项动议,需要在来临召开的州议会前,拉拢更多州议员支持。”

他补充,由于伊斯兰党坚持卡立任雪州大臣,若有任何一名伊党州议员支持不信任动议,不排除会遭到伊党纪律处分,所以深信没有人愿意冒险投下这票。

仅需苏丹认同和委任
卡立可独立当大臣

赛沙林法鲁基说,尽管公正党开除了卡立,但他仍然可继续以“独立”州议员身分担任州务大臣,因为该职是需要苏丹认同和委任,并非党主席委任。

他说,根据雪州宪法,当中并没有清楚阐明雪州大臣必须来自政党的议员,这意味着,独立议员也可以担任雪州大臣。

“尽管卡立被开除党籍,但他还是坚持不解散州议会,可继续担任下去。”

他补充,一名大臣只要能证明获得至少一半甚至绝大多数议员的支持,在无党派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继续担任大臣。

他举例,在1988年,巫统曾经遭高等法院宣判非法,但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并没有因此而被逼辞掉首相一职,所以这显示雪州大臣不会因党派或党内的职位受到牵连。

此外,赛沙林法鲁基说,联邦宪法第8(2)条文清楚阐明,性别歧视是被禁止的;除非在特定领域注明,否则旺阿兹莎仍然可担任雪州大臣,成为国内首名女性大臣。

雪苏丹扮演左右角色

赛沙林法鲁基说,若雪州撤换大臣无法圆满解决,雪州苏丹在这起风波中,扮演重要角色,包括要求卡立自动辞去大臣一职,否则就是动用殿下的权力,谕令解散州议会,举行州选举。

他说,州议员集体签名要求觐见苏丹行使特权解散州议会,即苏丹可御准议员的觐见,以便在殿下面前签下联署不信任书后,就宣布州议会解散。

“苏丹可要求卡立辞职,若卡立拒绝这么做,苏丹可以开除卡立,而另物色适合人选担任雪州大臣。”

赛沙林法鲁基说,卡立可向苏丹建议解散州议会,但苏丹殿下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卡立的建议。

他说,我国苏丹曾经在1977年(吉兰丹)和2009年霹雳州变天事故,拒绝解散州议会,而是要求有关州务大臣辞职。

“倘若雪州苏丹依据雪州宪法第55(2)(b)条文,拒绝解散州议会,那么这将引发新一轮的州宪政危机,情况将与过去发生在霹雳州的事件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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