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警官结伙打抢 罪成各监禁10年
(新山10日讯)警察不捉贼,还联合起来打劫干案!
5名包括最高警阶为警长的警察结伙打抢罪成,各被判监禁10年。
被告皆为柔州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警官,他们的警阶分别为警长、警曹和伍长。
被告分别为马利亚(33岁,警长)、罗斯曼(48岁,警曹)、莫哈末依祖丁(27岁,二巡伍长)、莫哈末立祖万(24岁,二巡伍长)和莫哈末菲道斯(26岁,二巡伍长)。
他们被控于去年7月21日下午5时30分至晚上10时许,在士姑来顺利花园结伙打劫一名36岁巴召族男子苏卡尔,抢走5000令吉,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打劫)。
据了解,事主于去年8月7日报案,5名被告于同年8月19日在柔州警察总部内被捕和接受调查,并于同年9月26日被控上新山地庭,而当时5名被告否认有罪。
此案经过长达一年审讯期后,法官哈达尔于今早判处5名被告罪成,每人需监禁10年。
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查哈,此案主控官为祖依斯瓦利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