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判入穷籍 若非董事影响不大
事主与另2名合伙人开设建筑公司,自己最近被判入穷籍,想询问是否会遭受报穷局收回股份。
杨先生指出,本身和另外2名合伙人一起开设建筑私人有限公司,本身占35%的股权,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他说,当时开设公司时向银行借贷,为期5年清还贷款,期间本身和小股东对大股东意见不合,所以口头上交代要退出,却没有进行实际的退股程序。
他指出,过了多年,自己和小股东已没有理会该公司的事务,也不知道大股东如何运作。
他询问,现阶段本身已被判入穷籍,报穷局是否会收回本身在该公司的股份?
★林若辉律师
一个人被判入穷籍,名下的动产及不动产将会受影响,如果杨先生在该建筑公司只是股东的身份,影响该公司的运作不大,如果同时担任董事则会出现影响,而且必须即可辞掉现在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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