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料法令下首人被控 装修商不认罪下月过堂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固体废料法令下首人被控 装修商不认罪下月过堂

(马口11日讯)首位在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下被提控的淡边建筑装修商李少明,今日在庇劳地庭不认罪,案展9月17日过堂。



被告李少明(60岁)被控于去年10月19日上午10时,在淡边市巴刹路一间旅店后面倾倒建筑废料,触犯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672条文第71(1)项,可在第71(8)条文下判刑。

在此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及监禁不少过半年,或不超过5年。

获屋主允许倒废料



被告今早9时许抵达法庭面控,由行动党勒巴区州议员威拉班律师代为抗辩,法庭稍后订期如上述过堂。

来自淡边金马士路迪沙柏迈花园的李少明说,他从事此行业已超过30年,过去虽也曾被取缔,都是淡边县议会罚款三几百令吉了事,而这次被指触犯上述条例,罚款之高,令他意外。

李少明也是全国首名在此法令下被提控者,案件动向和发展受到各界关注。

威拉班说,其当事人只是把废料倾倒在一个住家前的凹陷处,当作是填土废料,而且他倾倒废料前获得屋主的允许。

根据国家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总执行长拿督阿都拉欣早前指出,国内非法垃圾场问题日益严重,该局将以严厉行动对付制造垃圾者,一旦証实随意倾倒固体废料,将控上法庭。

此案由该机构执行官员莫哈未胡期尼提控,地庭法官为依丽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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