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半未獲賠償指文件遺失 若律師疏忽可投訴

法庭1年半前已宣判事主獲得2萬令吉賠償金,但時至今日仍未獲取,應該要如何追討?

何先生指出,兒子3年前被車撞倒,導致肋骨斷裂逾半年無法工作,1年半前法庭裁定肇事者賠償2萬令吉。

他說,自法庭宣判以後,兒子有持續向律師跟進領取賠償金一事,但至今仍未獲得該筆賠償金。

他指出,兒子近期又到律師樓詢問,怎知該律師說有關的文件已遺失,令人感到非常錯愕。

他直言,該案件裁判了那么久,不可能拖延至今還拿不到賠償金,應該要怎么做,才能夠順利拿到賠償金?

林若輝律師

建議何先生的兒子到律師樓要求有關的書面報告,最重要的是得到判決報告。

我相信何先生的兒子不只是得到2萬令吉的賠償,因為除了可以獲得肇事者的保險賠償,還加上醫藥費、復診、工作薪金的賠償,應該超過2万令吉的數目。

如果該律師處理此事有偏差,建議何先生的兒子到律師公會進行投訴。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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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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