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误食生虫巧克力案‧ 消费人仲裁庭判决 代理需退回3盒巧克力
(芙蓉12日讯)姐妹误食生虫巧克力肚痛就医案;芙蓉消费人仲裁庭裁定某品牌巧克力的大马代理,必须退回3盒巧克力售价即54令吉给事主。
来自芙蓉的事主王洁甜(23岁,花店业者)因不满某品牌巧克力大马代理的态度有欠友善,于6月25日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王洁甜与该巧克力大马代理的华裔答辩人今早对薄公堂时,芙蓉消费人仲裁庭庭主伯纳约翰肯尼质问起诉人,为何不就巧克力案件针对生产厂商,或售卖巧克力的广场?
王洁甜指出,当发生此事后,她曾立即向广场投诉,而广场将此事件交由该巧克力大马代理处理,所以由始至终都与该代理接洽。
答辩人声称,该公司曾于5月18日偕同律师与起诉人会面,并愿意以3盒类似的巧克力赔偿,但起诉人不愿意,反要求更高的赔偿数额。
没权要求答辩人道歉
王洁甜听后澄清事实并非如此,双方确实曾经会面,但情况并非如答辩人所讲述般,反而只是索取生虫巧克力样本,以进行化验。
她说,她曾事后多次致电对方询问,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她强调并非要钱,而是希望该公司负起对社会的责任感,毕竟该公司欠消费者一句道歉。
伯纳约翰肯尼听了双方的陈词后指出,消费人仲裁庭只针对货物数额作出判决,若起诉人要求更高的赔偿额,可入禀民事法庭。
针对起诉人要求答辩人道歉的请求,伯纳约翰肯尼说,消费人仲裁庭无权限要求答辩人向起诉人道歉。
最终,伯纳约翰肯尼裁定答辩人退回3盒巧克力售价即54令吉,给起诉人。
陆兆福:追讨公道非为钱
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指出,事主仅向代理追讨公道,并非为了金钱,而是要该公司负起社会责任。
他说,事主曾向代理接洽,但该代理的代表态度有欠友善,而且还指事主要求更高赔偿数额,有侮辱事主之嫌。
陆兆福认为,该代理有必要向事主道歉,但如今消费人仲裁庭已裁定代理退回54令吉给事主,他觉得非常满意。
另一方面,王洁甜与母亲陈丽珠(46岁,家庭主妇)在庭外向媒体指出,她们满意消费人仲裁庭的裁决,因已讨回公道。
王洁甜指出,该代理获知裁决后,想直接以现款在庭外解决,但她拒绝,同时要求对方以公司名义开支票给她。
新闻背景
每粒巧克力都生虫
事主王洁甜为了配合母亲节来临,今年5月在芙蓉一间购物中心,以每盒18令吉价格,买了3盒16颗装的著名意大利品牌巧克力。
讵料,她们当晚10时享用巧克力时,事主两名分别19岁与14岁的妹妹,赫然发现巧克力有受潮迹象,布满花生的巧克力没有花生的味道。
当3人打开另一粒巧克力,赫然发现巧克力生虫,而且逐一打开每粒巧克力检查时都已生虫,导致事主与两名妹妹因误食巧克力,以致身体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