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操縱球賽 馬商人落網新國面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受賄操縱球賽 馬商人落網新國面控

(新加坡12日訊)一名涉嫌和裁判共謀受賄操縱球賽的馬來西亞籍商人,棄保潛逃大馬2年后再度落網,在新加坡面控,被告不獲保釋,接下來料將面對更多控狀。



塔納錫嘉(40歲)被控于2012年5月19日,和一名馬來西亞籍裁判蘇克利(49歲)共謀操縱馬來西亞超級足球聯賽,同意接受一名新加坡男子錫瓦拉惹(51歲)1萬5000令吉的賄金。塔納錫嘉也曾是一名足球員。

這場由新加坡12獅對壘砂拉越的賽事于同年5月22日,在新加坡的惹蘭勿剎體育場舉行。

29日進行審前會議



貪污調查局在比賽舉行前一天接獲有人操縱球賽的情報。新加坡足球總會接到通知后,馬上知會馬來西亞足球總會,結果蘇克利被撤換下來。最終,12獅在比賽中以3比0大勝砂拉越。

貪污調查局隨后逮捕了4名男子,包括塔納錫嘉、蘇克利和錫瓦拉惹。

塔納錫嘉面控后獲准以5萬元(約13萬令吉)保釋在外,豈料他卻棄保潛逃,相信是逃回馬來西亞。

貪污調查局在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的協助下,近日將塔納錫嘉逮捕。他昨早身穿紅色有領T恤出現在國家法院,神色鎮定。

主控官李碩鴻副檢察司表示,由于塔納錫嘉的潛逃風險高,因此向法庭請求不讓他獲得保釋。法官同意李碩鴻副檢察司的說法,批准了這項要求。

塔納錫嘉目前正在協助進一步調查,相信接下來將面對更多控狀。案件展至本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

根據防止貪污法令,任何人行賄或受賄,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約26萬令吉),或坐牢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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