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用粗口侮辱警员 蔡添强第5指控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涉嫌用粗口侮辱警员 蔡添强第5指控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12日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即便面对4宗指控尚未结案,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今日再面对侮辱他人的第5项指控;他在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阿布巴卡谕令此案于9月11日过堂呈交文件。



控状指蔡添强(51岁)今年4月14日晚上7时45分,在八打灵再也Armada酒店大厅内,以“混蛋”(Bastard)、“笨警察”(Stupid Police)和“fxxx you”粗口,刻意中伤格林斯那巴副警监。

他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扎尔兰副检察司以考量到蔡添强身分地位及能力为由,建议保释金为2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米歇尔则指建议保释金额太离谱,要求降低为500令吉。

她说,蔡添强目前住在吉隆坡,是名国会议员和公正党副主席,曾2次大选中选,还有其他数项指控,因此不可能落跑。

“他还需出席其他案件审讯,况且他早前常按时出席。”

法官考量最后裁定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米歇尔在庭外受访时说,总检察署以有关条文控告蔡添强,做法很怪异,也不曾这么被使用过,感觉很荒谬。

“他曾告诉我当时不曾对警方说过英文粗口,我不确定届时法庭如何表明所有证据,况且受害对方是警察。”

她也好奇,为何蔡添强一直被总检察署针对。

“是否有人讨厌、惧怕他或因他有政治威胁而屡屡对付他?他个人面对2单煽动案,相信已在大马创下纪录。”

“用性骚扰法令提控无根据”

蔡添强指出,刑事法典509条文通常被用在性骚扰女性案件,他却是第一位被援引相关法令指控的政治人物,毫无根据且纯粹作为政治骚扰用途。

他在休庭时接受记者访问指出,当日原本在Armada酒店与友人会面喝茶,突然遭一批没有表明身分的警员指要调查他涉嫌煽动指控,充公其手机及平板电脑。

“他们当初调查的根本问题是怀疑我涉嫌煽动,威胁社会安全,调查发现不构成煽动后,却突然转而控我侮辱他人,这事对社会不造成影响,警察抢走电话被我骂,重点是为何你用不相干的法令提控我?。”

询及这是否是政治提控,他说有者出于政治目的使用相关法令,总检察署创意性引用各种法令对付他,带给他麻烦。

“至于主控官指为符合我的身分地位而建议高保释金数额,也是不对做法,我已为之前数个案件支付1至2万令吉保释金,而且我没有逃跑的原因,给保释金的目的是怕我逃跑,我不明白为何在这种情况下还这么建议。”

除了这项指控,他透露本身目前还有2项煽动指控、不遵守警方指令擅闯禁区指控以及非法集会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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