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毒品案‧拒交出尿液 被告判罰款1500

(馬六甲12日訊)疑涉及毒品案男子被帶返警局驗尿時,因拒絕交出尿液被控,遭法庭罰款1500令吉。

被告莫哈末依斯邁(24歲,來目柏淡芙露)今日向推事莫哈末菲道勿斯俯首認罪后,遭判1500令吉罰款,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3個月取代。

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8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在甲中央警區的肅毒組內,拒絕交出尿液,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1A(1B)條文。

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他已有家室,擁有妻子及兩名孩子,希望法庭輕判。

負責主控此案的是娜碧拉副檢察司。

根據案情,警方扣留被告並把被告帶返警局,以進行驗尿。孰知,被告隨后沒有交出尿液,警方將被告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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