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擁走私煙被控 3人認罪監禁罰款
(莎阿南12日訊)1名大馬男子和2名印尼男子因非法擁有走私煙,而在今日被控上庭,3人俯首認罪,分別被判監禁14天及罰款1000令吉、3個月和10天及罰款1200令吉,所有監禁刑罰皆從逮捕日算起。
這3名被告都是在雙溪毛糯被關稅局官員逮捕,但卻分別在不同推事庭面控;首被告莫哈末法茲海里(32歲)是大馬人,他被控于今年8月5日下午1時30分在其經營的雜貨店內被發現擁有32包共408根總值54令吉72仙的各種牌子的進口走私煙。
推事諾莎基娜在被告認罪后,判處監禁14天及罰款1000令吉,或監禁1個月代替。
此外,另2名來自印尼的被告分別是馬末(35歲)和祖費加依布拉欣(33歲),他們被控于8月5日下午1時和下午1時30分,分別在水果檔和夜市地點,被發現擁有148包共2536根總值218令吉24仙的各種牌子的進口走私煙,以及94包共有1712根總值110令吉80仙的各種牌子的進口走私煙。
2印尼男子將遣返國
這3名被告因而觸犯1967年關稅局法令135(1)(d)項條文,並可在同法令135(1)(iii)條文下被判。
由于兩人是來自印尼,因此推事伊雅娜判處兩人服刑監禁完畢后,要求移民局將兩人遣送回國。
負責3名被告案件的主控官是來自關稅局的瑪茲麗扎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