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養4孩子偷電線轉賣 年輕媽媽懺悔認罪

(關丹13日訊)丈夫是無業游民,為了養育4名年幼孩子,20歲年輕媽媽不惜在超市偷各類電線轉賣,今早被控偷竊案時認罪。

基于法庭必須等候被告的操行報告,因此擇日宣判。

女推事諾再漢審理此案時說,同為母親,她對被告及4名年幼孩子的背景及處境感到同情,但被告一個月內2度犯下偷竊罪行,叫法庭如何“開恩”?

被告諾峇雅(20歲)來自關丹武吉沙谷,控狀指她于本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關丹黃亞養路一家超市,偷取總值86令吉60仙的3捲各類電線及充電器,觸犯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不久前曾偷竊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10年及罰款;重犯者,則可被判監禁、罰款或鞭笞。

辯護律師莫哈末哈基米說,被告是家庭主婦,丈夫沒有工作,兩人育有4名4個月大至4歲的孩子,為了應付生活開銷,她只好以偷竊賺取微薄利潤。

“被告已經懺悔,希望法庭給機會改過自新。”

他說,基于4名孩子年幼,需要母親照顧及陪伴,因此建議法庭能判處社會服務,取代監禁。

另一方面,主控官慕尼副檢察司呈交一份資料,顯示女被告不久前也在另一間超市犯下偷竊案,屬于慣犯,理應重判。

諾再漢說,將等待福利局擬定的操行報告后,並對被告是否有資格再扶養4名年幼孩子,才作出裁決。

法庭諭令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但被告無人保釋,將在牢獄等待27日的案件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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