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杀银行职员.打抢及枪杀银行职员 前保安员判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保安员杀银行职员.打抢及枪杀银行职员 前保安员判死刑

(莎阿南14日讯)于2013年尾打抢及枪杀银行职员的阿马银行前保安员今日在高庭被判谋杀与拥有军火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承审法官拿督阿达达西认为,被告劳德阿迪是故意杀害受害者诺阿丝塔及懂得操作气枪。

法官也指出,被告在自辩时指自己害怕听到枪声,但他认为被告实际上是熟悉该枪械的操作方法。

他说,在他听取专家意见及看了专家的报告指该枪械操作正常后,因此不接受被告在自辩时指气枪“有问题”的说法。



法官指被告蓄意开枪

“我认为,被告是故意枪杀死者,从闭路电视影片中也清楚看到被告是瞄准死者开枪,若是枪械不小心走火,被告大可能转移枪头朝着其他的方向。”

法官今日在庭上判决时,同时谕令此案所有的证物必须保留,直到被告上诉结束为止。

另外,此案的查案官梳邦再也高级查案官郭俊辉助理警监及死者丈夫依万也有出庭聆听裁决,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法官的判决是他一直等待的答案。

询及孩子是否接受母亲已经不在的事实时,他坦言,孩子的确非常想念母亲,但目前也渐渐接受母亲逝世的事实。

劳德阿迪被指在2013年10月23日下午6时至6时30分之间,在梳邦再也阿马银行杀害诺拉兹塔,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次控状指他再同一时间及地点,握有危险武器,牴触1971年军火法令(更重刑法)第3条文,上述两项罪名若成将面临死刑。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及莫哈末阿扎里副检察司,而被告辩护律师为莎薇。

莎薇说,被告对于自己所犯下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向死者家属、银行工作人员及保安公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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