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贴通告限期搬迁 商民措手不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市政局贴通告限期搬迁 商民措手不及

地点:古晋路雪州发展机构组屋
(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市政局突在古晋路雪州发展机构(PKNS)组屋A及B座张贴通知,指该楼已成危楼,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83(1)条文,要求商民在14天内搬迁,逾期搬迁将每日罚款250令吉,让商民措手不及。



据悉,该组屋早期由雪州发展机构承建,有A至Q15座组屋共602个单位,包括商店,其中380个单位于1975年售予国防部,其余216单位出售予公众,另有2个单位出租及2个单位为雪州发展机构办公室。

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今日连同商家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土地局于2008年派发分层地契给业主,公众拥有的是E、F、G、H及J座组屋,目前由发展商雪州发展机构管理,A、B、C、D、K、L、M、N、P及Q座则属国防部负责。

要求14天内搬迁



他说,军人宿舍于2009年搬迁,市政局周二(12日)分别在A及B座张贴通告,指该楼已成危楼,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83(1)条文,要求商民在14天内搬迁,否则逾期搬迁每日罚款250令吉。

“有谣言指国防部与私人机构合作,要在该处发展及建设综合性商业大楼,惟此消息未经证实。”

他强调,虽然该组屋逾半单位已空置,惟中间组屋仍有邮政局、政府经营的幼儿园及巫统会所,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位于A座的8家商店。

他补充,他昨天(星期四)呈信给市政局建筑设计组主任莫哈末沙烈,要求延迟搬迁时间,并马上召开会议,让2造讨论搬迁事项,目前仍未收到任何回应。

不想出售店面

★陈锦华(55岁,二手车商)

在1994年开始租用该商店,而直至2007年我便以15万令吉买下该单位,而自己已经习惯目前的生活方式,尤其家里离开商店不远,根本没有想过要出售该店面。

疑发展商拍照

★吴多虎(70岁,宠物店业者)

不明白为何要求我们搬迁。

我们是有分层地契,我在该处营业29年,生活了这么多年不想要搬迁,而且官员张贴通告时也没有通知商民,若通告被撕掉,就无法得知,虽然看过有人来拍照,但怀疑是发展商的人,而不是市政局官员。

提供搬迁地点

★拉玛沙密(77岁,杂货店业者)

这是我自己的店,有地契证明,所有商民是合法居住在该地。

我在该区营业逾25年,若市政局要求我们搬迁也应该先提供搬迁地点,若不是其他业主发现通告,自己根本不会留意到张贴的通告,市政局应该个别通知,确保业者收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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