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侮辱國家元首 部落客罰1萬
(吉隆坡15日訊)去年兩度在推特發表侮辱國家元首言論,而被控上地庭的巫裔部落客,今日過堂時改口認罪,被判罰款1萬令吉。
法官祖卡南哈山宣讀判詞時,判處面對兩項控狀的被告艾菲納茲爾(35歲)各罰5000令吉,並諭令被告馬上繳還罰款,否則將以入獄3個月取代;被告選擇繳付罰款。
首控狀指任職科技網站記者的被告,于去年6月1日上午11時21分,在甲洞帝沙高原路甲洞中環站公寓,清醒下在推特以@1Obefiend的身分對元首發表攻擊性言論;內容為“他們說對了,元首只是傀儡,打倒君主制,浪費人民的錢。”
提醒被告勿重犯
次控狀指被控于同一天上午11時23分,在同一地點再度發出另一則內容為“認真的問題,人民支付津貼和承擔國家王宮的費用,技術上而言,他為我們工作,為何我們放他在轎子?”的言論。
被告因此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可在第233(3)下被定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師沙里占以被告已認罪,為法庭節省審訊時間,並承諾不會再犯為由,要求法庭從輕發落;也要求法官只判處罰款,因為被告必須照顧剛生產不久的妻子及5週歲女兒。
主控官納茲魯尼占副檢察司希望法官提高罰款額,並指此舉除了提醒被告不要重犯,也是要讓公眾有所覺醒。
被告于6月5日首次被控時,對兩項控狀不認罪;7月2日首次過堂時,向法庭提出撤銷控狀的申請,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