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瓶香水坐牢1天
(吉隆坡18日讯)因为偷窃2瓶总值72令吉的香水,1名男子俯首认罪后,换来1天监禁及罚款500令吉。
被告多尼安东尼斯(32岁)被指在本月17日晚上,在冼都百货商场内偷取1瓶价值36令吉30仙的ROMANDO URBANE香水、1瓶价值35令吉10仙的FOLLOW ME香水,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和罚款。
被告向推事赛夫求情时指出,他需要供养父母,他是靠兼职生活,希望推事能轻判,好让他能继续工作。推事最后做出上述判决,如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个月代替。
案情指被告干案时,被值班的保安人员发现行径可疑,于是跟踪被告,直到被告没付钱企图离开现场时,才将他带到办公室。
此案主控官为柏特警官,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黄明富(译音)代为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