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8日訊)反貪會副主席(防範)拿督慕斯達法指出,反貪會平均每年接獲5000宗投報,但當中只有1000宗擁有“貪污”元素,並開檔調查。
他也說,1000宗案件內,約85%被帶上法庭。
他補充,反貪會接到投報后,會先探討是否含有貪污元素,才決定是否開檔調查。
慕斯達法今日在“誠信啟航,共創廉潔社會全民運動”講座,發表談話。出席者包括反貪會諮詢與防範小組成員拿督蔡國治,及講座協調員林錦興警監。
小販投訴常被迫賄賂
他也說,反貪會能主動對某個案件展開調查;反貪會關注州議會、媒體報導、非政府組織報告等,一旦發現有貪污元素的事件,會展開探討。
慕斯達法說,反貪會也能主動要求某個機構、政府部門提升他們的作業方式,以杜絕貪污行為,如果他們拒絕,就可被提控。
“比如吉隆坡小販投訴常被迫賄賂市政局官員,我們找來小販、市政局市長,探討如何解決這問題。”
此外,出席者提出喬治市某個建築物佔用馬路,但市政局不展開取締行動,當中是否有貪污問題,慕斯達法回應說,檳州反貪會將跟進此事。
較早前,有者詢問喬治市一家古蹟建築物被拆除,懷疑當中涉及貪污,慕斯達法認為,此類事件該被針對的,是拆除古蹟的單位,因古蹟不允許被拆除。
另外,出席講座者包括檳州小販公會、青團運等成員,講座獲得約30人出席。
被迫行賄快投報
被迫行賄,怎么辦?
慕斯達法說,趕快向反貪會投報,以“證人”身分指控受賄者。
他說,投報者不需怕,反貪會不會逮捕投報者,反而會保護對方。
“但不要在行賄20多次以后,才舉報對方,要在第一次被逼行賄后,就舉報。”
慕斯達法說,若在第21次才舉報受賄者,投報者其實已在之前20次中,拿了對方的“好處”。
他認為,在商業領域來說,從商者只要合法經商,就不會讓執法單位有機會索取賄賂。
不回應卡立被指貪污
慕斯達法不願談論,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被指貪污一事。
他以“只談講座相關事宜”,回應關于卡立的提問。
卡立在雪州大臣被逼下台的風波面對各項指責,包括公正黨總秘書賽夫丁說,卡立在雪州政府的土地交易出現失信問題。
后來,卡立挑戰賽夫丁向反貪會投報。
有調查總審計司報告
慕斯達法說,反貪會有對總審計司報告涉及的貪污事件調查,但不是調查報告點出的所有事項。
“不論是買貴望遠鏡及相機事件,我們都調查,但不是報告點出的事件,都涉及舞弊。”
400公司簽企業廉潔誓約
他舉例,“鞋子買了,卻發現尺寸不合身問題”,就不是貪污問題,是採購作業問題。
慕斯達法回應講座出席者,關于總審計報告點出的多項問題,未被反貪會調查時,如此回應。
他也說,國會將在10月份提呈反貪污法案,在員工貪污的事件上,也懲罰雇主。
他說,目前,逾400間私人公司簽署“企業廉潔誓約”,宣誓不涉及任何貪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