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去年僅1華婦團 申請撥款辦活動
(布城18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極少華裔團體向部門申請款項辦活動,過去一年內僅有1個婦女組織提出申請。
她披露,她在2001年擔任國會議員時,為婦女組織開通管道,即可以向該部申請款項舉辦活動,豈料當她重新回到婦女部,並向有關官員了解過去1年的情況時,得到上述答案。
她說,目前距離年尾還有幾個月,希望能有更多的華社婦女組在這段時間內提出活動撥款申請。
“這些款項是給非政府組織,包括華社非政府婦女組織舉辦活動,其實會員可以向我們提出申請經費,但前提是,必須是活動的2至3個月前向部門提呈計劃書。”
吁加入婦女社區組織
她說,計劃書內不能提及去旅行或是唱卡拉OK,相反是舉辦講座會,批准才能獲得申請,因此她籲請所有申請者不要嫌申請程序麻煩,只要將表格填妥並呈上婦女部即可。
“讓我們一起重新啟動,舉辦更多對婦女有益的活動。”
周美芬今日與雪隆各婦女組織交流時說,大馬華裔婦女鮮少向該部申請款項舉辦活動,她呼籲華裔婦女積極加入婦女社區組織(KOMUNITI PERWANI),扮演帶動社會轉型的角色。
她說,加入婦女社區組織並不需要向社團註冊局註冊,反之只需要跟該部登記即可。一個組織內至少要10至20名會員,同時也要確保這些會員是活躍分子。”
他說,政府每年都會分別2次給每一個婦女社區組織500令吉舉辦活動,雖然500令吉數目很小,但是可以舉辦一個小型的健康講座或座談會,提升婦女各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