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燃油记录不全 油站公司4股东被起诉
(威南18日讯)威南首宗因买卖燃油账簿记录不全,疑涉嫌走私燃油,油站公司及4名股东遭贸消部起诉。
槟州贸消局今日在威南推事庭,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20(1)条文,将有关家族式油站公司及4名股东控上法庭。
主控官古纳瑟兰和纳西尔指出,该家族式油站位于威南新邦安拔,股东分别为75岁父亲、69岁母亲和2名分别44岁和39岁的儿子。
下月11日过堂
他们指出,该公司持有石油和柴油等燃油零售许可证,在新邦安拔一带置业,但当局在一项突击行动调查时,却发现该公司自去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买卖燃油账簿记录不齐全,疑涉走私燃油活动。
“这是威南县首宗因买卖燃油记录不齐全被提控的案件,希望借此警惕其他油站公司,必须遵守当局条令。”
推事西蒂莎玛谕令每名被告必须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订于9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