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昭光︰所谓的制度化独中拨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赖昭光︰所谓的制度化独中拨款

什么是制度化独中拨款?简单说是应该体制的确立,执行拨款者必须按制度行事,不能按个人喜恶加以变更或阻扰。



雪州行动党跟雪州大臣卡立闹翻,被卷入换大臣纠纷,该党3名行政议员被开除后,雪州原任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猛批伊斯兰党雪州行政议员哈丽玛阻碍独中拨款。

他说,往年州政府的独中拨款校方都无需申请,也无需填表格,只要安排时间及地点,即可领取200万拨款,惟今年哈丽玛却以4独中尚未申请拨款为由,拖延颁发拨款。

哈丽玛阻碍独中拨款的事,如果发生在行动党行政议员被革职之前,该党也难辞其咎,欠选民一个道歉。如果独中每年拨款200万令吉是州政府的制度,哈丽玛根本没有阻扰按制度发放拨款的法定权力。哈丽玛是政策的制定者,不是一般拿起鸡毛当令箭的“小拿破仑”官员。



哈丽玛的恶行被揭发,却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可见制度化拨款予独中,仍非群众的终极诉求。而相信由好人来做政府,独中必有春天,相信好口号等同于好政府的思维,必然造就独中看天气收成,看政局收拨款的命运。

除非这项民联称为“制度”的独中拨款善行,实际上只是权宜的,不巩固的,没有法定保障的应景共识,否则,哈丽玛必须通过行政议会推翻这项制度,或者修正体制化自动拨款为“每年必须提出申请”。

虽吝啬但聊胜于无

正如取消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规定,是一项法定的制度,即使内长也无权随意违反这项制度,任意要求报馆某年要重新申请年度出版准证。而土地局也不可任意要求拥有永久地契的地主每年重新申请地契。

独中拨款由于哈丽玛的阻碍而拖延颁发事件,暴露“人治政府”所谓的“体制”形同虚设。这是施政的败坏,监督与制衡机制的失效。行动党在与伊党行政议员交恶时,才选择性揭露丁点对方刁难独中的罪恶,虽然吝啬,但也聊胜于无。

人民获得零星的知情权施舍,条件是要珍惜回报,要懂得即时感恩,当务之急是以大局为重,确保民联政权巩固,不要节外生枝,三党好来好去,就不会家丑外扬。毕竟,好政府再坏也不比国阵坏,两颗烂苹果,还是得选一颗,烂到不能吃才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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