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安华鸡奸案裁决控煽动 苏仁德兰不认罪获保释
(吉隆坡19日讯)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苏仁德兰早前发表一份暗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干预法庭裁决该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的声明,今日被援引煽动法令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现年48岁的被告苏仁德兰在被告栏内,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并没有直接认罪,相反更大声向法官说这是一项不确实和含有政治意图的提控,因此拒绝认罪。
他被控于今年4月18日下午3时40分,在位于吉隆坡孟沙的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办公室内,发表“上诉庭判词不确实、有缺陷甚至毫无根据”声明,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下月18日过堂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赛法依扎副检察司向法官再努拉希说,由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普拉威拉则说,他同意主控官的说法,但同时基于被告是一名国会议员,时常走动选区,1万令吉保释金实在太高,因此建议将保释金降低至3000令吉。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并择定9月18日过堂。
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是拉蒂花;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纪委会主任拿督陈记光、宣传局主任法米及前雪州行政议员赛维尔,也有出庭声援苏仁德兰。
“续为公义斗争”
苏仁德兰缴付保释金后被媒体追问时说,不管检控的结果如何,他将会继续为公义斗争。
他重申,周二上午的指控,是当局在有人投报他后所作出的恶毒检控。
“这项检控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可以批评法庭作出的任何裁决,包括律师在内,否则可被视为犯下煽动罪。”
他指出,他因为批评上诉庭的裁决而被控,不仅令人感到惊讶,也是一项危险的指控。
此外,“人权观察”亚洲区副总监菲利罗伯森也向媒体说,政府援引煽动法令提控苏仁德兰,明显是一个滥用恶法的例子,侵犯表达自由言论。
他说,政府通过煽动法令检控政敌的手法,已成为大马政府常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