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攤主午睡被縱火案 傷者掙扎20天不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水果攤主午睡被縱火案 傷者掙扎20天不治

報導:何漢賓
(直涼19日訊)“水果攤主午睡被縱火傷成火人”案,傷者遭嚴重燒傷后掙扎20天后不治;家屬吁警方速逮捕兇手,以還死者公道!



死者馮合發(61歲)生前在直涼大街經營水果攤,他上月29日下午1時,在其攤旁午睡時,被一名華裔兇徒淋上汽油后燃火,身體嚴重燒傷。

馮氏在被燒后,自行用攤前水淋熄火,而當時縱火者留在原地,並對死者冷笑,事后才自行離開。

家屬促速緝兇



死者事后被送到淡馬魯醫院急救,再轉載至吉隆坡中央醫院,由于死者至少被4种細菌感染,在醫院掙扎數日后,于今凌晨不治。

死者遺體將于今傍晚送返直涼麗雅花園住家。

据死者侄女受訪時指出,死者留院的20日內,多是昏迷,雖然一度有醒,可是由于身體包括喉嚨傷勢過于嚴重,無法說話,只能用眼神與女儿交流。

她受訪時一度硬咽,她說,死者辛苦了大半生,在年老時才要安享晚年,沒想到被冷血的兇徒奪去性命。

死者媳婦說,死者生前最疼愛3名孫子,當他躺在病上時,提及孫子都會顯得很激動。

家屬于今凌晨就到警局備案,向警方報告死者已逝的消息,同時促警方盡逮捕兇徒,還死者公道。

据了解,死者生前曾因私事與兇徒起衝突,嫌兇曾坐在攤口躺椅被赶,疑因此不滿死者動殺機。

据了解,嫌兇在犯案前到附近油站用塑料袋購買汽油時,還一度向店員稱要用來放火燒人,店員以為只是玩笑。

警援引謀殺條文調查

百樂警區主任海爾查副警監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調查此案,並將全面通緝有關嫌犯。

針對有關嫌犯曾涉嫌吸毒等案件的傳言,他指出,目前警方對于此案無可奉告,一切有待逮捕嫌犯后再召開記者會宣佈。

之前,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持有武器致傷人)調查,由于馮氏已逝世,警方轉而援引302條文調查,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海爾查指出,有關嫌犯已不在本區,可能在犯案后已逃往他州,警方將調查是否有共犯協助他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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