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第4分厂 砂政府获10%股权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液化天然气第4分厂 砂政府获10%股权

(古晋19日讯)砂州首长丹斯里阿德南沙登说,马石油同意砂州政府在大马液化天然气第4分厂(MLNG 4)中,获得10%股权,比原先预定的5%股权还要多。



他说,马石油也同意与砂州政府设立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州政府高级官员以及马石油高级执行员,以探讨让砂州政府能够更积极参与石油、天然气领域的方式。

“砂州政府与马石油的商讨取得成果,而且也会成立5个小组(sub committee),即石油开采税、天然气、社会责任、合约及其他事务等。”

阿德南沙登今晚出席土保党古晋区部与首长共开斋晚宴后,在记者上会说,大马液化天然气第4分厂将会在短期内动工,但预料不会在今年内进行。



他说,砂拉越在大马液化天然气第1分厂股权为5%,第2分厂10%,第3分厂也是10%,而即将成立的第4分厂则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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