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曾有某週刊未經查證即轉載來源于美國某中文網站關于章子怡的報導,稱章子怡被禁止出境及涉嫌與高官、富商存在巨額性交易,大字標題用“賣肉”及“收肉金”。隨后,章子怡通過她的團隊發表聲明,稱對其名譽造成嚴重損害,並已惡意媒體分別告上法庭,法官認為其明顯已屬誹謗,要求對章子怡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