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妇女以1000令吉向三轮车夫购买轿车,付款后发现根本轿车根本不存在,始觉上当。
三轮车夫否认有罪,获法庭允许2000令吉保释,并9月22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沙阿都拉(28岁),住在斯里鲁容,被控于今年4月29日在马六甲拉也向妇女哈霞玛末(38岁)索取1000令吉,作为购车用途,后者最终没拿到轿车,被告也没将钱归还,触犯刑事法第420欺骗条文 。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罚款不少过1年,不超过7年,以及鞭打或罚款。
诺莎芝华妮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推事依达娜哈依聆听后,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