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犯罪壞榜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藝人犯罪壞榜樣

香港藝人房祖名和台灣藝人柯震東在北京涉毒遭逮捕,震驚華人世界,令許多視他們為偶像的迷哥迷姐心痛不已。



藝人是公眾人物,尤其是樣貌和才華出眾者,更是許多年輕人崇拜的偶像,他們的言行舉止、穿著和作風等,對迷哥迷姐起著模仿的影響作用。

房祖名和柯震東雖不算超級巨星,但名氣也不薄,尤其是憑著電影“那些年”走紅的柯震東,更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男神”。兩人應該知道,自己是公眾人物,該為迷哥迷姐塑造良好榜樣。

善用名人效應



近日全球盛行的“淋冰水”活動,許多鉅商、運動員和明星都熱心參與,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活動作宣傳。這些就是正面的“名人效應”。名人行差踏錯被逮個正著後,即使公開懺悔,也可能會帶來不良效應──看看迷哥迷姐對房柯涉毒的反應就知道了;有許多人竟然認為,涉毒沒什么大不了。這種反應很可怕。

年輕藝人當道,崇拜他們的多是比他們年紀小的少年,思想還未成熟,不懂得分辨黑白,即使見到偶像做錯事,在他們眼中,可能偶像還是完美的,偶爾犯錯不用緊,如果因此衍生出自己犯錯也不用緊的想法,那就糟了。

因此,藝人除了要專心發展演藝事業,也莫忘自己扮演著公眾人物的角色,在潔身自愛的同時,也得有正確態度和言行,以成為他人的正面榜樣。

勿盲目追偶像

而為人父母者,也有責任引導孩子不要盲目崇拜偶像,要讓孩子懂得分辨是非。藝人也有有犯錯的時候,青少年的父母要從旁指點孩子學習人家的優點,並把他人的缺點和失誤當作借鏡。

藝人要做到德藝雙馨的確不簡單,尤其是在演藝圈的花花世界裡,更是有不少讓人無法抵抗的誘惑,學好學壞只在一線之間。房柯2人涉毒,觸犯刑事罪行,不管他們有多紅,不論他們的背景有多驕人,父親是誰,也得受到合理的法律懲罰,以儆傚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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