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飞鞋击伤学生案‧ 国大党委3律师协助 学生起诉四造索赔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老师飞鞋击伤学生案‧ 国大党委3律师协助 学生起诉四造索赔

(芦骨20日讯)波德申国小“老师飞鞋击伤学生”案,国大党青年团委托3名律师,协助受害学生今天入禀法庭,起诉四造索赔。



起诉人慕都和伤者莎米妮是父女关系,慕都(35岁)的女儿莎米妮(8岁),是于7月10日早上因为在课室和同学嬉戏,老师竟向她飞鞋相向,导致莎米妮头破血流,在医院缝了3针。

他们的代表律师拿督拉惹哥巴鲁、国大党青年团副团长迪纳兰及柯比,今早入禀波德申推事庭,起诉4造,包括涉嫌飞鞋的老师哈芝阿都拉欣(54岁)、波德申国小校长迈慕娜、教育部及大马政府。

他们向主簿官申请聆讯日期,案件订于9月17日展开审讯。



杀一儆百

从吉隆坡赶来为慕都打气的国大党青年团团长西华拉惹今早在法庭说,他们已接获伤者的验伤报告,女童身体及心灵都受到创伤,为了杀一儆百,决定起诉有关教师索偿,因为老师是公务员,因此一并将校长、教育部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西华拉惹说,国大党青年团对学府一再发生类似的虐打学生事件感到遗憾,他们是通过民事程序展开起诉,并对警方没作出刑事提控感到不满,教育局只是把有关老师调走当作解决问题。

他说,起诉的用意不为索取巨额赔偿,他们只是要告诉全马老师自制,任何种族的老师,都不应以类似侮辱的方式对待任何一名学生,老师有正确的方式惩罚学生,丢鞋是一种错误表现。

律师:只求公平结果

代表律师拉惹哥巴鲁说,这件事没有涉及任何种族课题,他们是针对莎米妮的伤势和被老师侮辱的对待而展开法律诉讼,要求获得一个公平结果。

他希望这宗案件有一个公平审讯,它的结果将带来正面讯息,就是所有人都不能接受没有道德的举动,万一当天击中的是小女孩的眼睛而不是额头,那是更严重致伤案件,类似事件不应该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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