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內播放電視電台節目 商家無須繳版權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商店內播放電視電台節目 商家無須繳版權費

在商店內播放店內播放電台音樂也必須繳付版權費嗎?



⊙經營小型理髮店的林女士指出,她經營理髮生意多年。

她說,日前一名女顧客光顧,在過程中有談及,無論理髮店或任何的商店,只要公開播放音樂,就必須向相關單位繳付版權費。

她說,其實其商店只是播放電台節目,不要讓店死氣沉沉,畢竟打開吹風機什么音樂也無法清楚聽見。



她說,經過了解后發現,繳付版權費每年須逾800令吉,但是商業執照才逾200令吉,這足以讓她吃不消。

★馬來西亞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 (Public Performance Malaysia)

其實電視台及電台播放節目或相關音樂,已經向收費版權費用機構付了版權費。

所以商家無需為擔心所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繳付版權費。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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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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